加强渠道建设,强调沟通行为的社交互动
在当今新时期新形势下,建立公众参与、互动和谐的警察公共关系是公安机关的一项重要使命。归根到底,警民关系是一种双向互动的过程和行为。要树立平等沟通的公关观念,一方面要充分尊重公众的权利,广开渠道听取公众意见;另一方面要积极建设互动沟通的平台载体,使群众对警方的了解更加全面,积极建立平等、互动、互信的警民关系。除此以外,还应当充分重视建立信息反馈及决策辅助机制,保证公众意见能对公安机关的决策、行为产生影响。
公众舆论在警察公共关系的建设中是不可或缺的,因为它既是公民知情权的体现,又是宪法公民言论自由权利的实现。所以,在处理与公众舆论的关系时,一要公正执法,避免社会舆论对个案的影响。社会舆论客观与否或多或少地会影响警察权的行使,保持警察执法的公正性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依法办事;二要变“被动”为“主动”,加大对各类现代社交渠道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端的应用,不断拓宽警务工作与社会公众之间的沟通渠道,积极处理与公众、新闻媒体的关系,及时发布社会治安信息和预警信息,公布重大案件的工作进展,正确处理群众的投诉和举报并公布查处结果,主动接受新闻舆论的监督等,使公众真正意识到警务工作的艰辛与价值。
习近平主席2017年5月19日会见全国公安系统英雄模范立功集体表彰大会代表并发表了重要讲话。习近平说:“和平年代,公安队伍是一支牺牲最多、奉献最大的队伍。大家白加黑、五加二,没有节假日、休息日,几乎是时时在流血,天天有牺牲。广大公安英雄模范身上体现的忠诚信念、担当精神、英雄气概,是中华民族伟大精神的真实写照。”[2]同时,习近平也强调“全国公安机关和公安队伍要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全面加强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3]。我们运用大数据所进行的这项研究,首先是要为建立我国良好的警民公共关系提供科学、扎实、可靠的依据,与此同时,我们要在此基础上,为我国警民公共关系研究提供新的学术视野、新的研究方法、新的研究理念。
【注释】
[1]本文为孟建、裴增雨、卜昱向复旦大学国家文化创新研究中心2018年6月举办的“文化创新与数据科学:新媒体、新传播、新格局国际学术会议”提供的学术论文。
[2]《习近平:始终坚持人民公安为人民》,人民网,http://politics.people.com.cn/nl/2017/0519/c64094-29288020.html。
[3]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