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文本
新媒体平台上的所有产品、呈现、结构、行为等也都最终可被还原成文本,也就是可被读解的信息,从这个意义上说,新媒体文化归根到底还是一种信息文化。与传统媒体文体不同,新媒体文化的载体——文本是数字化的,它可以被快速复制,不断丰富和完善,再生产再传播,是一个不断分享创造的过程。从总体上来看,新媒体文化的文本可被分为三个层次:第一,表征性文本。所谓的新媒体的表征性文本,是指在新媒体世界具有特定的含义的信息或信息系统,它们是传统意义上的文本在新媒体世界的延续。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新媒体技术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兼容性”的特色,故而人类历史上几乎所有的文本都可以在新媒体技术的平台上被实现。第二,行为性文本。所谓行为性文本,是新媒体技术独有的一种文本形态。即人们在新媒体平台上会制造或生产某一类型的文本,但他们生产或使用这类文本的目的不是(或不仅是)读解文本背后的含义,而是他们要用这些文本去和别的主体或社群互动,这类文本存在的意义不在于其表征含义(或者说,其表征含义是稳定甚至恒定的),重要的是用户对它的使用行为。第三,结构性文本。所谓的结构性文本,是指某一种新媒体行为得以施展和运作的新媒体的结构性空间。网站、论坛、APP等是典型的新媒体文化的结构性文本,它们是新媒体文化得以有效运作的基本平台和空间。结构性文本决定某种新媒体文化的类型、功能,以及用户使用相关新媒体技术的行为模式和习惯。设计结构是新媒体文化的创业者最重要也是最核心的任务。几乎所有新媒体文化的革新都是从结构性文本的革新开始。新媒体文化最极端的革新是发明结构性的新媒体技术装置,苹果产品就是典型的例子。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可以把一台苹果手机当成一个结构性文本,它拥有特定的系统操作性平台,在这些平台上,有一些特定的APP软件的组合,进而形成相应的软件系统。这类文本最典型的是聊天软件中的各种表情符号,它们是典型的行为性文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