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向主体间性的跨文化传播:互为主体的存在
文化帝国主义和媒介帝国主义之所以遭受世界上占大多数人口的发展中国家的反对和抵抗,其根本的原因在于发达国家凭借其资本优势不断进行文化输入,并消解欠发达地区文化的差异性,从而迫使差异性消失,使得带有鲜明的资本主义特色的文化、生活方式和观念取代本土化的文化、生活方式和观念。以传者作为中心去向世界传播中国的文化,有助于提升中国在世界话语体系中的影响力,但其目的还是使中国这个民族国家的身份共同体在世界话语体系中获得认可,并且能够保持不同国家之间良好的国际关系。因而,以“我”为主体的传播必然会导致另一个中心主义的诞生,虽然这有助于提高中国的国际影响力,但并非我们建构和传播国家形象的初衷。为此,我们强调的是基于和平崛起的对话意识,用对话思维来解决国际争端,用对话思维来协调世界各个国家间的关系。
萨特在《存在主义是一种人道主义》中用“主体间性”(intersubjective)一词指“作为自为存在的人与另一作为自为存在的人的相互联系与和平共存”,认为“主体间性不仅是个人的,因而人在我思中不仅发现了自己,也发现了他人,他人和我自己一样真实,而且我自己的自己也是他人所认为的那个自我,通过我影响力他人来了解我自己”[8]。主体间性同样也是哈贝马斯的用语,用来表述以“以沟通为取向的行为模式”,并且认为,“认知主体针对自身以及世界中的实体所采取的客观立场就不再拥有特权”,在此基础上,“互动参与者通过世界中的事物达成沟通而把他们的行为协调起来”[9]。在这一逻辑框架下,国际话语体系中理想的传播秩序应遵循的逻辑是:每一个在场或不在场的国家都是独立自主的个体,他们不因为自身的不在场而时刻面临着被别人言说、塑造的情况,也不因某一个国家的强盛或落后而时刻成为任由别人塑造的“他者”。在哈贝马斯看来,通过“交往理性”(communicative reason)可以解决不同的主体之间进行交往时存在的压制、操控等问题,其具体的特征是“通过所有相关人员的自由和公开讨论获得一个最后的决断,这个决断依赖于更佳论证的力量,而绝不依赖于任何形式的强迫”[10]。哈贝马斯预设了交往主体通过互相尊重和平等对待对方的方式来解决争端的可能,并将所有的参与者都放到同等重要的地位上,换而言之,对于真理或结论的讨论不再依赖言说主体背后所依赖的政治、经济、军事力量等资源,而是依赖谈话本身是否具有某种合理性和公正性。因此,一个国家在经济和军事层面具有强大的基础并不能构成理论上的交往的合法性,而最终合法性的建立是靠多个主体之间共同遵守的辩论机制。
中国的“和平崛起”已经成为国际舞台中颇具影响力的主体性话语,中国这个曾经被讥讽为“东亚病夫”和“睡狮”的衰落的大国也逐渐成为西方世界中敬畏的“崛起的他者”。在这一背景下,中国的形象已经逐渐摆脱不在场的他塑状态——近年来,中国经济一跃成为世界第二大经济体,频繁举办奥运会、世博会等特大型的国际事件,在科技及军事建设上更是高歌猛进,频繁刺激着西方某些国家敏感的神经。根深蒂固的西方中心主义在世界话语体系尤其是一些西方大国中仍有市场,基于自身曾经崛起过的历史、基于自身经济社会发展的困境和国际优越感的丧失,中国的崛起逐渐演变成一种带有威胁意味的话语。
哈贝马斯的“主体间性”理论为我们最终的归宿提供了理论依据,这一理论强调不同的传播主体往往是互为主体而存在,无论是异域还是本土,无论种族与经济状况,两者都是对等的传播主体。中国建构积极的国家形象,并不是要进行文化输出,也不是新一轮的文化殖民,更不代表着要取代西方国家成为世界秩序的定义者和革命者,而是注重由内而外的主体性建设,转变宣传和广告为导向的形象传播理念,强化自身在国际舞台上的存在感,强调中国文化对世界文化的贡献,在中华文明与世界各类文明共生的基础上寻求广泛的合作。中国作为世界上第二大经济体,并没有对外输出战争和征服,也没有动摇以美国等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为核心的世界版图;相反,这个占世界人口三分之一的国家将“和平共处”作为对外交往的基本原则,正成为世界上最强大的一支和平力量,不断致力于用和平和谈话的方式来解决国际争端。中国5 000年的文化和历史以及中国目前的发展状态都证明,中国对外传播的目的不是建立世界文化或文明的另一个中心以抗衡以美欧为中心的资本主义世界,而是倡导多种文明之间的协作、对话与贡献。
源于西方现代性自我确认和自我批判的固有矛盾,中国形象在近代历史上的认知为西方以自我为中心的认知框架所遮蔽,因而成为世界话语体系中被“视而不见”的“他者”。中国有过沉默的历史,有过被放大的“他性”,但中国不可能永远在世界话语体系中沉默下去。20世纪后半期及21世纪初,中国不断在国际舞台上发出自己的声音,并通过实际行动证明了中国充分具备参与跨文化对话的能力。从跨文化传播的角度来看,上述这一过程涵盖了主体性缺失、强化主体性再到强调主体间性这三个过程的转变。正是在中国“和平崛起”不断推向高潮的时候,习近平同志提出了“中国梦”构想,这一构想不仅成为新一届领导人的执政理念,也成为现阶段我们进行跨文化传播时重要的叙事话语。
从跨文化传播的角度来讲,“中国梦”是对话性的话语,是基于不同交往主体进行的身份对等的双向、多元的互动交流,它不以某一特定的叙事主体为主导,也不以刻意缔造任何污名化的“他者”为前提,而是倡导一种多元文化间的合作与交流,强调不同文化或文明对世界文化或文明体系的贡献。因此,“中国梦”对于建构今天的国家形象至少具有三个维度的价值:第一,“中国梦”“具有广泛的社会文化内涵”[11],是“国家梦”和“个人梦”的有机统一,前者强调身份共同体的构建,后者强调个人对该共同体的认同,为跨文化叙事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第二,“中国梦”作为一种叙事话语,建构了中华民族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的全新身份,这个身份有别于历史上的任何一个时刻,是基于自身的发展逻辑、历史现实对自身的国家角色和国际地位作出的全局性思考;第三,“中国梦”关注并尊重世界上不同国家和民族关于自身的梦想和追求,是以求同存异的方式将世界话语体系中每一个独立的个体都视为平等自主的对话者。因而,以“中国梦”为代表的叙事话语“作为中国民族身份的自我想象,规避了‘和平崛起’所蕴含的‘威胁’可能,将抗争性话语演变为对话话语,为中国与世界各个国家进行对话寻找到了契机”[12]。
【注释】
[1]本文为孟建与史春晖合作,收录于《华文传播与中国形象——第九届世界华文传媒与华夏文明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16年版。
[2]周宁:《世界之中国:域外中国形象研究》,南京大学出版社2007年版,第7页。
[3]孟建:《中国形象不能被“他塑”为“沉默对话者”》,载《中国社会科学报》2011年11月9日。
[4][英]斯图亚特·霍尔、保罗·杜盖伊:《文化身份问题研究》,庞璃译,河南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22页。
[5][美]W.J.T.米歇尔:《图像学:象形、文本、意识形态》,陈永国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5页。
[6][德]夏瑞春编:《德国思想家论中国》,陈爱政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248页。
[7][美]费约翰:《国民革命中的政治、文化与阶级》,李霞等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4年版,第1页。
[8]冯契:《外国哲学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2008年版,第278页。
[9][德]于尔根·哈贝马斯:《现代性的哲学话语》,曹卫东译,译林出版社2011年版,第247页。
[10][英]安德鲁·埃德加·哈贝马斯:《关键概念》,杨礼银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25页。
[11]侯智德:《“中国梦”话语建构的文化内涵》,载《社会科学家》2014年第8期。
[12]孙祥飞:《从“和平崛起”到“中国梦”:中国形象跨文化叙事的话语转型》,载《编辑学学刊》2015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