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文化的本质特点是创新性

(三)新媒体文化的本质特点是创新性

随着新的技术不断涌现,新的媒体形式不断推陈出新,媒体与人连接更加紧密,人的主体性越来越得到充分彰显,新的互动方式及文化产品层出不穷。因此,媒体文化本质上是一种“创新性”的文化。首先,是文化生产主体的变化,创造文化产品的文化符号不再是由掌控知识、资本及政治资源的社会精英或媒体组织,而是网络大众。新技术创造人与人之间信息交往互动性的可能性,互动性的背后是人的能动性,人人皆在网中,人人皆参与文化的创造和分享。并且,这种文化的创新还突破了时空的限制,时刻在线、处处连接是人的基本生存状态,各种碎片化的时间也被充分利用,用于阅读、听音乐、看视频、刷微博、刷微信,这也意味着文化消费和生产不断刷新。从内容上来看,新媒体文化信息传播载体不再是单一的文字,而是图像、声音等非语言符号的传播,在此过程中,这种文化载体不断被复制、创造、转发,不断处于创新之中。其次,新媒体文化内容创新,还表现为各种文化的不断交流、碰撞与融合,在此过程中,新的文化符号、价值观念、文化产品得以产生。它加快了与世界文化接轨,新的文化价值符号得以呈现,不同的文化观念价值得以交流、碰撞、整合。新媒体还激活了传统文化,使传统文化与现代技术相结合,以新的方式呈现,如互联网对于文化习俗的激活——如“微信拜年”“网上祭祀”等。新媒体文化,似乎正在不断创造出属于自己“文明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