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课程评价

五、课程评价

通过教师和同伴的课堂学习、活动记录及课堂学习效果考查等方法进行综合性评价(以优、良、需努力来评价),评价的内容包括学习态度、学习能力和学习成果,采用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教师应力求做到客观、公正。以激励性评价为主,重过程、重变化,鼓励学生用文字语言对自己的学习过程进行自主评价,表达自己学习的收获与启示。

学习过程评价表

期末终结评价表

备注:优为3分,良为2分,需努力为1分。20分以上颁发课程结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