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科学:合作的历史在持续
针对两个领域合作的积极回应很可能和艺术史与科学相伴的传统相关[7]。尽管艺术史学的诞生通常被认为与文艺复兴以及1550年出版的乔尔乔·瓦萨里(Giorgio Vasari)的《艺术家的生活》(Le vite de'piùeccellenti architetti,pittori,et scultori)相关[8],但是,如何界定这个学科的缘起却在艺术传统的考量中分歧巨大,这让艺术史学据以分析的标准产生了一些差异。在西方,古希腊哲学家,如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甚至可以被誉为以早期形式从事了艺术史学,他们详细论述了通过视力获得的观察能力,以及与看相伴的生理驱动[9]。文艺复兴的人文主义者马尔西利奥·费奇诺(Marsilio Ficino,1433—1499)也论述了古代哲学中的看和人类认知的机制[10]。同时,他们对通过视力获得的观察能力的论述指向了这个领域最基本的问题:我们如何看,以及什么构成了看?这些基本的概念是美学理论的核心,18世纪的哲学家关注它们,并在著述中阐明了这个界定不清的领域的特征。例如,卡尔·林奈(Carl Linnaeus,1707—1778)被誉为现代分类学之父,他创立了博物馆人工制品的分类法[11]。
从16世纪到19世纪,艺术史的方法论获得了极大的发展,这些贡献主要是哲学性的,少有林奈式的开拓性。直到19世纪才出现对鉴赏技术和标准的全面重新评估,这是由瓦萨里(Vasari)创立并由意大利艺术史学家乔万尼·莫雷利(Giovanni Morelli,1816—1891)[12]付诸实践的。莫雷利批判了两个领域的裂痕,一方是以理论为基础的“扶手椅”式的艺术史学,另一方是以客观对象为中心的“实验室”路径。他的创新在于聚焦了鉴赏方法,让与艺术作品的直接接触获得了优先地位,以允许非常精确的视觉调查。不足为怪,他的理论很快被鉴赏家、博物馆管理员和博物馆合伙人所采用。这类唯物主义者同样探究艺术史哲学考量的开放理论基础,艺术史是被其自身的发展所衡量,没有社会历史的羁绊。在本质上,理论艺术史学家与鉴赏家是有分歧的。100多年后,对于多少鉴赏力应该进入理论,以及多少理论应该进入鉴赏力的问题,仍然没有一致意见。事实上,关于艺术史应该如何实践的这种观念性分歧,大多数艺术史学的被调查者在评论中都明确说明了。作为延伸,这直接影响了每一个被调查者对计算机视觉技术发展的阐述和评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