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粉丝文化
2025年09月26日
(一)粉丝文化
西方关于粉丝文化的研究,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德赛都和费斯克两位学者作为粉丝文化研究的开创者,率先对粉丝能动性和创造性作出肯定。费斯克将粉丝形容为“过度的读者”[2],指出粉丝文化具有狂热性。
詹金斯是粉丝文化研究中一位举足轻重的学者。他将粉丝定义为“狂热的介入球类、商业或娱乐活动,迷恋、仰慕或崇拜影视歌星或运动明星的人”[3]。在《文本盗猎者:电视粉丝与参与式文化》一书中,就受众如何解读媒介文本的问题,詹金斯首次提出粉丝是主动的文本参与者,而不仅是被动的消费者[4]。
在粉丝文化研究领域,目前存在两种经典的研究范式:第一种是伯明翰学派的收编/抵抗范式(IRP);第二种是新媒介环境下,尼古拉斯·艾伯克龙比和布莱恩·朗赫斯特提出的奇观/表演范式(SPP)[5]。
收编/抵抗范式认为,受众的文化权力与文化霸权之间是二元对立的关系,即受众进行文化活动时,要么被文本的主导意识收编,要么对其进行抵抗,保持自己的解读立场。
奇观/表演范式则认为,新媒介环境下,粉丝社群与商业资本之间不是简单的二元对立关系,存在着更为复杂的互动与博弈。在《变化的受众——变化的研究范式》一文中,尼古拉斯·艾伯克龙比就提出粉丝的情感应当成为粉丝文化未来研究的重点。收编/抵抗范式更多关注的是受众的权力,而奇观/表演范式关注的则是粉丝的参与,以及在参与过程中实现的身份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