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法规之建立与推动
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制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之后的第三年,2006年5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出《关于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批准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共计518项),并予以正式公布。《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将国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划分为十大类: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传统戏剧、曲艺、杂技与竞技、民间美术、传统手工技艺、传统医药、民俗[5]。
自此,“非遗”在中国的发展方兴未艾。为了进一步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建置与保护,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2月25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泛建立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除了中央政府正式公布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外,各省、市、县级政府单位也都进行各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调查与建立,同时也由政府相关部门进一步推动“非遗”的培训与产业化。文化部于2015年联合教育部启动实施中国“非遗”传承人群研修研习培训计划,为“非遗”传承提供大学的学术和教学资源支持。截至2017年,全国78所院校已举办培训班280余期,加上延伸培训,合计培训4万余人[6]。
国务院办公厅2017年3月转发文化部制定的《中国传统工艺振兴计划》。在计划起草过程中,文化部积极探索振兴传统工艺的有效措施,支持相关企业、院校、机构先后在新疆哈密、湖南湘西、贵州雷山、青海果洛、安徽黄山、山西忻州、浙江东阳设立传统工艺工作站,在尊重当地文化、尊重民族传统、尊重手工艺人的基础上,帮助当地传统工艺企业、从业者恢复和弘扬优秀工艺,发掘民族元素,发展富有民族和地域特色的传统工艺产品和品牌[7]。
科技部、宣传部、文化和旅游部、广播电视总局等六部门联合推动文化和科技的深度融合,于2019年8月13日公布的《关于促进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导意见》指出,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有其重要性和紧迫性。所提示的重点任务包括:加强智能科学、体验科学等基础研究,开展人机交互、混合现实等关键技术开发;加强文化创作、生产、传播和消费等环节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展文化资源分类与标识、数字化采集与管理、多媒体内容知识化加工处理、VR/AR虚拟制作、基于数据智能的自适配生产、智能创作等文化生产技术研发。在文化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方面,意见指出:要以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为技术基点,重点突破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艺术、创意设计、文物保护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发展、文化旅游等领域系统集成应用技术,开发内容可视化呈现、互动化传播、沉浸化体验技术应用系统平台与产品,优化文化数据提取、存储、利用技术,发展适用于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数字化技术和新材料、新工艺;要对各类文化藏品数据,分门别类标注中华民族文化基因,把非物质文化遗产记录成果中蕴含的优秀传统文化的精神标识提炼出来。
由此可见,在政府政策的鼓励与推动之下,“非遗”的建置、发展与传承得到了政府部门很大的重视与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