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哲学与美学

五、哲学与美学

感官知识的概念拥有很长的历史传统,不过直到18世纪,这种认知才被积极地领会。主要是因为亚历山大·鲍姆嘉通(Alexander Gottlieb Baumgarten)1750年出版的专著《美学》(Aesthetica)的影响,有一种知识不同于逻辑或理性的观念才被接受[16]。他将这种知识界定为与理性类似,自身拥有与逻辑不同的完型。这种理论引出的观点是,应该有两种相对应的知识科学:逻辑学与美学。鲍姆嘉通的哲学为康德的美学理论提供了基础,也是1790年出版的《判断力批判》(Critique of Judgment)的直接背景材料[17]

康德论述的关键在于将美学辨别的条件视为主观和非逻辑过程的根基。的确,从鲍姆嘉通到吉尔·德勒兹(Gilles Deleuze)的美学理念并不需要包含黑格尔派的哲学思想,他们将审美理解置于主观性的领域中[18]。康德在《判断力批判》中明确论述了这种推理的条件,他将审美理解置于道德哲学和普遍性原则中[19]。在该书的第一部分,康德解释说:“趣味的判断……不是一种认知判断,也不是逻辑性的,而是审美的——也就是说,其决定性的基础不可能不是主观的。”[20]

康德关注到通过个体判断的审美阐释的主观性,他也阐明趣味的判断也具有普遍性。他提出,美基于存在的有限性,但与人类想象力的无限性相关。从这个意义上说,趣味的普遍性也和一种集体意识相关,这种意识源自上帝的普遍性创造。康德进一步将美学与伦理学关联起来,他提出美的事物会激发感觉,就如在道德判断的心理状态中产生的那样;因此,天赋与品位可以与一个艺术家或观察者的道德品格有关[21]。毫无争议的是,时至今日,道德价值如何能够提升或降低艺术的美学价值的确是哲学审查的一个话题。尽管在艺术史中,鉴于文化价值的多元性,关于是否有普遍性的美的观念仍无一致意见,这个问题长期以来从未成为该领域中的重要关切,但它与鉴赏问题却有更多的相关性。

不过,艺术史学这个学科有从多元的人文领域借用其他理论和方法的传统。由于这个领域固有的灵活性,批判性阐释很少产生单一的艺术分析。虽然对给定对象的多种平行阐释是让人费解的,但是康德美学的背后仍然充斥着多种艺术理论。既然艺术史学家们普遍认为视觉过程完全是主观的,那么当这种理念与他们对心理状态的哲学理解背道而驰时,他们如何能够接受计算机视觉技术的观点呢?

的确,接受调查的绝大多数艺术史学家都认为计算机不可能分析艺术的美、风格、年代,以及艺术发展在历史中的相关影响[22]。一个被调查者甚至评论说,计算机评价美听起来“是危险的,因为‘美’对于不同的人和文化而言是不同的”[23]。另一个被调查者在评论中认为,计算机可以作为艺术史学家的辅助提升这种工作,但是不能作为独立的替代者。人们所强调的观点是计算机可以在对画作的保守性分析中提供帮助,但是不能涉及年代分析、美或者与其他艺术作品的相对比较。总体而言,艺术史学家们对于计算机能做什么有着非常不同的看法,不过大多数被调查者在评论中都明确表示,对美的阐释是一种只有人类能够进行的主观性判断。不过,既然计算机有能力进行这些工作,这个领域需要重新思考这种审美阐释意味着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