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数字人文

(一)什么是数字人文

数字人文作为数字技术与传统人文学科的交叉领域,是对现代数字技术发展的回应和产物。始于20世纪60年代到90年代,数字人文从人文计算、历史、电子文学、图书馆和档案科学、媒体研究和文化研究等多种学科发展而来。2006年,美国国家人文基金会(National Endowment for the Humanities)发起了数字人文计划(2008年更名为数字人文办公室),并开始向数字项目提供资金,这使得数字人文作为一个崭新的研究领域在美国诞生[2]。在以后的十几年里,它们以世界知名高校为阵地,成立众多研究中心,通过使用推特(Twitter)和其他社交媒体工具进行传播。数字人文研究逐渐成为显学。

近年来,国内外学者纷纷试图对数字人文给出权威的定义与解释。基尔什鲍姆(Matthew Kirschenbaum)调侃道:“定义‘什么是数字人文’的论述似乎已经发展成为一种体裁。”[3]有人提出数字人文是一种全新的研究领域,有人认为它是一种跨学科的研究方法,也有人将其定义为一种新的学术和组织模式。从学科研究模式上看,加文(Michael Gavin)等学者指出,“数字人文是围绕科技和人文奖学金的一系列不同活动的总称。这个数字人文范畴下,它包括诸如开放材料、知识产权、工具开发、数字图书馆、数据挖掘、数码信息保存、多媒体出版、可视化、地理信息系统、数字重建,研究技术在很多领域的影响,教学和学习的技术,可持续发展模型,媒体研究等因素”[4]。从数字技术与人文学科的关系上看,英国斯旺西大学传媒与出版专业讲师大卫·贝里(David Berry)提出,“数字人文学科是计算机或数字技术与人文学科交叉的学术活动领域。它包括对人文学科数字资源的系统利用,以及对数字资源应用的反思”[5]。最广泛被认可的概念来自昂斯沃思(Unsworth),他认为“数字人文可以被理解是一种表现形式的实践和一种建模方式,或者说是一种拟态、一种推理方式、一系列本体论承诺”[6]。数字人文学科从互联网上获得的不仅仅是工具。就像互联网一样,它的价值观来自互联网。

国外学者关于数字人文主义的研究成果颇多,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形成较为成熟的研究路径。从20世纪初以定义、现状介绍性为主的研究,到近年来较为热门的对数字人文的全面反思性研究,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研究格局。而国内关于数字人文的研究正处于起步阶段,关于数字人文主义的研究主要立足于关于国外数字人文主义项目的介绍。最早具有代表性的是2010年学者王晓光关于数字人文产生和发展现状的厘清文章[7]。此外,学者柯平和宫平2016年的研究通过对数字人文研究文献的统计分析,展现了国内外这一研究领域的热点课题和发展趋势[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