超学科:数字人文与社会科学方法论创新[1]
胡学峰 孟 建[2]
在《存在与时间》中,海德格尔说:“认识是此在在世的一种样式。”[3]在和世界打交道的过程中,人类不断发展自身的认识能力,使得认识上升为研究。在讨论现代的本质时,海德格尔认为,科学无疑是最具代表性的现象之一。科学的本质就是研究,研究的本质在于“认识把自身作为程式建立在某个存在者领域(自然或历史)中”[4]。通过对方法和程式的严格筹划,人们不断开启自然和历史的敞开区域,人类所能获得的知识总量也出现爆发式的增长。尽管如此,人们从未满足于现有的学术研究和知识生产状况,不断地追求学术研究的创新。
站在传播研究领域之内,我们能够深切感受到范式转换的压力。作为学科面貌出现的传播学应该归功于威尔伯·施拉姆。20世纪上半叶,施拉姆将拉斯韦尔、勒温、拉扎斯菲尔德和霍夫兰四人确立为传播学奠基人,将传播研究在美国爱荷华大学、伊利诺伊大学、斯坦福大学等高校机构化,通过体制化的人才培养和学术研究来发展针对人类传播行为的系统研究,传播学由此确立为高等教育系统的一门学科[5]。以拉扎斯菲尔德、默顿(Robert Merton)为首的哥伦比亚学派开创了美国基于经验实证方法的大众传播效果研究传统,这一传统构成了传播学的主流学派。但是,对这一主流学派研究旨趣和方法论的批判很早就已经开始[6]。从20世纪60年代起,针对日趋内卷化(involution)[7]的主流传播学,更多学者举起了批判的旗帜,米尔斯(C.Wright Mills)[8]、吉特林(Todd Gitlin)[9]、凯瑞(James Carey)[10]等是其中代表性的人物。就中国而论,大陆的传播学研究是20世纪80年代从美国引入的,长期以来受到美国主流传播学的影响,大学学科建制也与美国的类似[11]。在度过最初的引介和学科身份的确立阶段后,国内学者也展开对传播学的反思和批判[12]。正是这一系列长期的批判性反思,使得作为学科的传播学演变为拥有七大传统的跨学科的研究领域[13]。在这种情况下,传播研究的方法论创新或范式转换究竟走向何方更是众说纷纭。
我们认为,传播研究范式转换的问题只有放在整个人文社会科学发展的框架内来理解才是可能的。在学术研究中,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是决定知识生产的关键要素。在研究对象既定的情况下,研究方法的创新更是实现学术转向与范式革命的突破口。因此,本文将在回顾社会科学方法论历史转型的基础上,通过对数字人文研究的分析,尝试对超学科方法进行全新的阐释,为传播研究的创新发展提供具有批判性的建议。
讨论之前,需要对几个关键概念作一个说明。本文所指的社会科学是和自然科学相对的概念,它包括狭义上的社会科学(如社会学、经济学等)和人文学科(如哲学、历史学、文学等),国内学界也称之为“人文社会科学”。在社会科学的发展史上,和它接近的还有“精神科学”、“文化科学”等称谓。方法论是对学术研究中具体研究方法的反思和讨论。测量、计算、观察、访谈、问卷等都是针对具体研究对象所采用的具体研究方法。针对具体研究方法特性、适用范围和适用程序的考察就构成了方法论。方法论包含很多层次,针对具体问题和对象应当适用哪种具体方法(定性还是定量)是最为基本的层次;讨论一个学科或研究领域应该采用何种方法(实证还是诠释)构成了方法论的中间层次;方法论的更高一个层次是在学科间乃至学科外讨论更为宏观、复杂的问题解决的方法论,也就是多学科、跨学科以及本文要讨论的超学科方法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