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物馆的定义与台北当代艺术馆

二、博物馆的定义与台北当代艺术馆

根据《国际博物馆协会章程》中对于博物馆的定义,博物馆属于开放性的公共设施,因此并不具有营利性质。博物馆和艺术馆作为一个城市文明的标志,为提升人民的文化素养和传承人类文明作出贡献,具有四大功能:典藏、展示、推广及研究。随着时代的演进,博物馆的功能除了传统的四大功能外,更应该着重于沟通、诠释、交流、休闲与娱乐[3]。因此,博物馆需依照社会的演进制定有效的管理、推广和运营模式,主动与受众对话,使他们愿意踏入博物馆,从中体会寓教于乐的功能,进而达成文化传承。

台北当代艺术馆建于1921年,最早时为台湾日据时期专供日本人子女受教育的小学;1945年国民政府入台后,该地转用为台北市政府办公厅;直到1996年,这幢红色砖墙建筑被台北市定为古迹,并落实了古迹再利用政策;2001年5月26日改造为台北当代艺术馆。值得一提的是,建筑的两翼部分划归为建成中学的教室。台北当代艺术馆与建成中学的共用建筑结合,是台北市艺术教育的里程碑,也带动了当地区域的观光发展,从此成为台北艺术文化地图上的一个新地标。

台北当代艺术馆是由台北市政府和台湾文化事务主管部门委托民营企业家组成的基金会负责运营,成为公办民营、公私合资的文化机构,同时也是台湾地区美术馆公办民营的首例。台北当代艺术馆把文化、艺术、古迹相融,开馆以来举办了多场精彩绝伦的当代艺术展览,促进了不同文化,甚至不同国籍的艺术家间的多层次对话。台北当代艺术馆作为一个非营利组织的艺术机构,艺术场馆受到政府经费缩减、文化政策推动困难等因素影响,面临运营危机,因此博物馆的经营者更需要使用新型的营销手法和推广策略来吸引观众前来观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