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形-背景”关系的格式塔心理学源义
“图形-背景”(figure and ground)理论是丹麦心理学家艾德加·鲁宾(Edgar Rubin)在1915年完成的博士论文“Synsoplevede Figurer”中首次提出。当他完成这项在丹麦哥本哈根大学最后一次学术考验后的一段时间内,并未引起学界注意,也没有人预见他的这篇论文及发现将对知觉心理学产生深刻影响。后来,德国心理学家库尔特·考夫卡编著《格式塔心理学原理》时将鲁宾对“图形-背景”格局的研究辟专章予以书写。该理论的核心观点认为,人们知觉的环境场(environment field)总是被分为图形和背景两个部分。图形是指某一认知概念或感知中突出的部分,即注意的焦点部分;图形通常是具有完形特征的物体(不可分割的整体)、小的物体、容易移动或运动的物体,而面积或体积较大的位置较固定、不易移动的则用作背景。一般情况下,我们总是先看到事物的图形而非作为背景的空洞,后者通常作为突出和衬托图形而出现。图形和背景存在一定的空间方位关系,并且它们之间的功能性依赖意味着共同作用于知觉的整体性。其实,图形-背景关系描述的是人们的感知是如何被结构化的概念,图形和背景共同构成了可供感知的对象。然而,感知中图形被聚焦,被置于突出位置,它是被结构化的,但背景似乎是未被结构化的,两者之间的边界似乎属于图形。图形是具体的,背景是一般化的[7]。知觉心理学对“图形-背景”关系研究中一个最典型的案例就是“鲁宾花瓶”,它也被称为花瓶幻觉。同一幅图像,我们可以通过调整自己不同的知觉经验,将图形-背景关系进行转换,结果会看到完全不同的画面。
总结而言,格式塔心理学的“图形-背景”关系主要存在四个特征:(1)图形是结构化的、具体的,背景通常是未结构化的、一般化的,这将直接导致(2)人们在知觉事物时,通常会将图形部分作为重要的内容,予以感知的重要地位,而常常忽略背景。但是,(3)图形和背景互相作用,它们是作为一个有内部张力的整体存在的,两者都不可或缺。更重要的是,(4)“图形-背景”关系是可逆的,从“鲁宾花瓶”中就可见一斑,所以不能顾此失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