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空间的生产:新媒体与人类交往的革命

二、文化空间的生产:新媒体与人类交往的革命

新媒体的本质是一种人与人之间深度的连接、深度的交往,新媒体技术的交互性正好契合了“人的社会关系性”这一类本质,大大拓宽了人的交往范围。借助新技术,新媒体在事实上构造了一种全新的传播关系,被称为“所有人对所有人传播”,包括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多对多的多种传播方式,相对于传统媒体单向的线性交往空间,它的交往空间是一种立体空间,实现了人类交往方式向熟人社会的回归。而微信传播更是“将人际传播、群体传播、大众传播这三个层次的传播对等地聚合在一起,三者之间实现了无缝连接,全面贯通”[16]。新媒体颠覆了传统的人类交往方式,身体所在位置不再是交往的条件,碎片化的时间被充分利用,随时交往、即时互动成为人类生活的常态。因此,这是一场人类交往的革命。新媒体引发了人类社会的巨大变革,也为精神交往、观念自由流动清除了障碍。

新媒体引发的交往革命的一个重要结果,产生了一个个崭新的文化空间。新媒体压缩了人与人互动交往的时空距离。在人与人不断交往中,各种社会关系的空间被建构起来,构成了一个意义互联的世界。我们知道,现实空间是在身体在场的情况下,被人身体所感知的。而在新媒体环境下,空间的存在以身体的“缺场”为重要特征,由符号化的个体构成,空间是通过思想符号被感知的。这是一个纯粹表达的世界,产生了一系列的交往空间,事实是一个个文化共同体。在新媒体中人被赋予更多的主体性,集信息生产、传播、接受、再生产、再创造于一体,人本身就是信息及意义的载体。人们可以随时以文字、图像、声音同时传播文化知识、符号信息,也可以对于别人所发信息进行评论、再创造、再传播;可以组建自己的文化“群”与“圈”,就共同的话题随时与他人即时交流,并在沟通中进行思想碰撞,产生新观点;还可以通过信息存储创建自己的符号世界,与他人分享与讨论。这些都大大扩展了人们精神交往的宽度和广度。正如格尔茨所说:“人是悬挂在由他们自己编织的意义之网上的动物。”[17]正是在交往互动的过程中,形成了知识文化产生的心灵机制。人人皆存在,人人追求“意义”,人人皆可以创造文化,新的文化符号、价值观念、文化产品得以产生。例如,土豆网就成就了每个人“成为导演的梦想”,激发了人们的想象力和创造力,把自己日常生活体验形成影像作品。可以说,交往产生空间,空间就是文化的空间。

这种新的文化空间的重要特征是平等的、开放的、多元的、相互生成的。无论是在农业社会还是在工业社会,文化传播的主导权在权力、资本及知识精英掌控下进行,这种空间相对来说大都是单向的、封闭的。而新媒体所构建的空间极具开放性,又极具包容性,这里没有中心,没有制高点。个人可以同时置身于多个空间中,在腾讯QQ、新浪微博、微信、人人网、豆瓣、知乎等各个社交媒体之间随时进行“穿越”,多种身份可以不断被置换,人可以在不同的空间中穿梭往来,形成不同的“群”与“圈”,类似于马克思所谓的“自由人的联合体”。人人皆是“织网者”,人人皆可以创造新的文化空间,空间可以被无限生产。正是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使得新媒体的文化空间是不断更新、不断创造、不断生产的,是一个生机勃勃的有机体。并且,所产生的空间并不是独立存在的,空间与空间之间相互交织、相互融合、彼此开放,空间之间的互动是以语言、符号和各种文本为中介的,这决定了在不同空间中信息和意义流通的自由性。新媒体空间与现实空间也是紧密相联的,可以相融合、相互转换。一方面,有些空间本来就是现实空间的网络化。有学者总结道:“使用智能手机、网络等媒介技术,将自己的感官体验转换为与他人分享的图片、视频和语言叙述,将自己的空间实践转换为空间的再现。”[18]另一方面,新媒体空间也可以转换为现实的空间,由“线上”走到“线下”。这样,人就处于一种多维的空间里,这在事实上成为人类日常生活的一种方式。重要的是,空间的扩散与生产伴随着符号、语言价值传播与扩散,在不同信息主体积极传播与创造中,新的文化伴随着空间无限生产源源不断地创造出来。

因此,新媒体文化空间并不是一个“虚体”,而是一个“实体”。空间不仅仅是技术的产物,更是我们日常生活空间的延续与超越。原因在于,新媒体对于人的日常生活的介入越来越强烈,它与人的生存实践活动的内在产生关联。空间是人的生存实践的重要环节。新媒体空间构成了人的“现实生活世界”的一部分,是真实人的生存实践与生命体验,是人的切实的生存世界。因此,新媒体空间并不仅是“精神体”,而是人的一种“生存方式”。人的生命在新媒体空间中得以舒展,人与空间融为一体,成为一个有机体,人类的精神焦虑得以缓解和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