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序开展设区的市地方立法

(五)有序开展设区的市地方立法

设区的市地方立法工作以“小切口”为突破点,突出地方特色,充分发挥立法在地方治理中的优势和独特作用。宁夏人大常委会通过提前介入五个设区市的立法工作,共同研究讨论,从体例、内容、技术等方面给予指导,及时提出意见建议,把规范性、合理性、合法性问题解决在法规报批前,切实提高立法质量。2022年,宁夏人大常委会共审查批准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5件,其中批准设区的市制定地方性法规3件,修改2件。(https://www.daowen.com)

银川市修订了《银川市城市供热条例》,明确了供热期间居民用户卧室、起居室温度不得低于20℃,其他部位温度应当符合设计规范标准要求,有效促进了城市供热事业发展,保障了供用热各方合法权益,突显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追求;结合宁夏水资源管理实际,适应当前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修订《银川市水资源管理条例》,为科学合理开发、利用、节约和保护水资源,推进深度节水控水,促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发挥水资源的综合效益,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奠定了法治基础。石嘴山市制定了《石嘴山市城市公园管理条例》,用地方立法满足人民群众对城市公园更高的需求,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成果,促进公园事业高质量发展。固原市制定《固原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推动城市环境更加宜居宜业,回应社会关切期盼,为建设宁夏副中心城市提供一定的法制保障,及时填补了固原市容管理上的立法空白。中卫市制定《中卫市养犬管理条例》,将政府规章上升为地方性法规,明确规范公民的养犬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