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能动履职,依法保障民营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
一是依法打击侵犯民营企业权益和民营企业家人身、财产权利刑事犯罪。通过依法惩治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和恶势力犯罪团伙,打击以暴力、胁迫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收取“保护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等犯罪,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为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2021年共起诉黑恶犯罪141人,移送涉黑涉恶及“保护伞”线索119条。通过履行起诉等检察职能,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2021年,全区检察机关共起诉侵犯非公经济权益犯罪92人,依法震慑了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违法犯罪行为。与监察机关增强检监衔接,惩治职务犯罪,2021年共起诉职务犯罪69人。
二是依法惩治侵犯民营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经济犯罪。充分发挥经济犯罪检察职能,积极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为企业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市场环境和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常态化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三号检察建议”,与相关部门共建反洗钱协作机制,发现洗钱犯罪线索19件,起诉破坏金融管理秩序、金融诈骗犯罪185人,防范和化解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金融风险。依法惩治涉众型犯罪,打击以金融创新旗号之名从事非法活动的行为,2021年共起诉集资诈骗及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等涉众型经济犯罪205人。成立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指导全区检察机关办理侵犯知识产权等犯罪案件,提升办理侵犯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类案件的专业性。2021年共起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20人,开展“中宁枸杞”商标专用权司法保护行动,严厉打击假冒、非法买卖使用“中宁枸杞”商标包装物等侵权违法行为;主动上门走访“盐池滩羊”等96家企业,及时为民营企业发展纾困。
三是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司法政策,强化对涉民营企业司法活动的法律监督。在办理涉民营企业犯罪案件中,对民营企业负责人强化释法说理,在检察官主导下认罪认罚具结,落实从宽处罚制度,依法依规提升民营企业负责人在诉讼活动中被不批准逮捕、不起诉或者判处缓刑的适用率,最大限度保障民营企业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中卫市沙坡头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案件,因案发时该民营企业正处于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的关键期,案件承办人员在深入调查走访的基础上,认为该案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可最大限度降低企业停工停产的风险,经检察官释法说理,涉案企业负责人认罪认罚,最终被判处缓刑,该案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为认罪认罚精品案件。同时,依法慎用强制措施,坚决防止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及时监督和纠正适用强制措施、查封扣押冻结财物不当等问题,监督纠正涉及民营企业的案件有案不立、不该立乱立等问题。2021年,宁夏检察机关会同公安机关开展新一轮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专项清理,推动75件“挂案”全部清零并回访涉案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