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运行机制不顺畅,碎片化治理方式依旧存在
自开展国家乡村治理整省域示范创建活动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了“五个清单指导目录”,自治区党委农办、民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社区治理实施意见》《社区管理服务职责指导清单》等11个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了“七大提升行动”等。重点是创新微观层面制度体系,厘清基层组织的权限,规范基层自治制度,强化基层政权能力建设等,其做法受到了民政部和自治区党委主要领导的肯定性批示。但是涉及运行流程和服务(管理)制度、责任体系、保障体系方面的规定不多,同时,部门之间未建立起协调对接机制,许多综合性事务各部门不能通过协商方式予以统筹解决,致使人民群众的利益无法得到很好的保障。(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