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法不严或以罚代管现象

(四)执法不严或以罚代管现象

有些执法部门对违法行为一罚了之,不予纠正,致使违法行为得以继续,严重损害法律权威。实际上,《行政处罚法》规定,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然而,个别执法部门却把罚款作为主要甚至唯一的制裁措施,不但没有制止违法行为,反而通过罚款让违法行为变为“合法”。(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