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法治的认识存在不足
经过改革开放四十多年的发展,我国建立了相对完善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基本遵循。但法律不可能穷尽所有社会生活、预测未来发展趋势、提前规范社会活动,法律的保守性体现为法律基本是对现行秩序的确认而不可能超前立法。法治与发展的矛盾与张力存在是一个非常正常的现象,如何解决这种矛盾,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中有明确的规定。但在现实生活中,许多人对法治存在一些不正确的认识,认为法治束缚了手脚,造成效率损失。这些认识,虽然面不广,但影响较大,对法治宁夏建设产生了一定的消解作用,反映出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法治信仰和法治观念的淡化,需要引起我们高度的重视。(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