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党建为引领,健全乡村社会治理体系
1.高位推动,全局谋划乡村治理格局
2018年3月,宁夏党委组织部、宣传部、发改委、民政厅等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构建“四联四化”机制加强城市基层党建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健全市、县(区)、街道、社区四级纵向联动体系;完善街道社区党建、单位党建、领域党建横向联动体系;建立条块结合、机制衔接、共促共建的协调联动体系。推进城市党建区域化,强化街道党工委抓党建职责,赋予街道党工委相应职权,扩大城市新兴领域党建覆盖。推进治理服务精细化,构建多元治理体系、便民服务网络,推行“网络+”党建模式。各地市、县积极响应自治区党委文件精神,认真落实五级书记抓基层乡村治理的工作机制,建立起上下贯通、运行有效的责任体系。
2.配强村“两委”班子,依法规范村级事务
以狠抓基层党支部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为抓手,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健全党政责任体系,完善议事决策机制和监督机制,加强和改善村党组织对村民委员会及村务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确保乡、村两级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地位。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实现村民监督委员会全覆盖,重点对村务决策、村务公开、“三资”管理以及村干部廉洁履职等开展监督。深入开展“一抓两整”示范县、乡创建行动,全区创建示范村党组织1465个,整顿了一批软弱涣散村党组织。为推动党的组织体系向村民小组等治理单元延伸,全区共成立网格党支部1829个,设立网格党小组1.1万个,确定党员联系户17.1万户,实现乡村治理覆盖到哪里、党的组织体系就延伸到哪里。(https://www.daowen.com)
3.编制权责清单,明确各部门职责范围
2020年12月,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乡镇(街道)“五个清单指导目录”,具体包括《乡镇(街道)权力清单指导目录》《乡镇(街道)赋权清单指导目录》《乡镇(街道)政务服务事项清单指导目录(2020版)》《乡镇(街道)行政执法事项清单指导目录》《县乡“属地管理”事项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清单指导目录》。“赋权清单”列举了一般乡镇(街道)能够及时有效办理的审批服务和执法事项共83项(审批服务事项37项、执法事项46项)。“权力清单”列明了中央指定和宁夏设立的乡镇(街道)行政职权101项,涉及17个行业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罗列了乡镇(街道)受理或直接办理的基层便民服务事项123项,涉及公安、民政、卫生健康、医保等8个部门。其中48项便民服务事项村(社区)均可代办,规范了基层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具体事项,提升了基层审批便民化服务水平。
4.严格村级事务民主决策程序,完善村民自治制度建设
2019年6月18日,自治区党委组织部、民政厅印发《县级推进“55124 模式”规范化建设的指导意见》。一是认真落实“四议两公开”和村民代表会议“55124”工作法。即简化村级小微权力事项办理程序,当场办及时办,重大事务清单事项严格按照“四议两公开”和村民代表会议“55124”程序决议表决,保证了村级事务的规范化运行。二是公开村务公开清单,完善村务公开制度。即对涉及村集体的强农惠农资金、农业补助、就业政策、便民利民服务开展情况、村委会职能职责及成员分工情况基本做到对外公开,规范了村委会的决策程序,保障了农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维护了农村社会的稳定。三是探索监督职能向乡村(居)延伸,区内所有的建制村均配备了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委员,并建立村监会成员考核奖惩机制,确保村监会工作有章可循,激励村监会尽职尽责发挥监督作用,打通了乡镇监督全覆盖“最后一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