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提升案件办理质效,探索建立涉民营
企业案件质量评价指标
办理涉民营企业案件,不仅要突出审慎理念,更要强调案件办理的质效。在案件质量评价指标中内嵌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因素,从检察供给侧优化服务保障功能,激发检察改革产生的制度红利,不断提供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优质检察产品。探索将涉民营企业案件指标纳入案件质量评价和检察官业绩考核的内容,避免不必要的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办案期限、不服检察机关决定的复议复核等措施来优化涉民营企业案件的“案—件比”,最大限度为民营企业发展节约时间和经营成本,使其赢得发展的机会,实现对民营企业发展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