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增强“三个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地方发展大局

(一)切实增强“三个自觉”,将检察 工作融入地方发展大局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贯彻落实宁夏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积极开展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大学习、大讨论、大宣传、大实践”活动,确保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地生根。紧紧围绕党代会确定的各项目标任务,找准检察工作融入地方党委中心工作的结合点,切实提高检察干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加大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力度,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助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乡村全面振兴样板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区“三区建设”。积极能动履行检察职责,服务创新驱动、产业振兴、生态优先、依法治区、共同富裕“五大战略”,确保检察工作融入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区域重大战略,融入宁夏十三次党代会确定的地方发展大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