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研究
2026年02月26日
宁夏检察机关服务保障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研究
李晓军 李如海
作者简介 李晓军,中卫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代检察长;李如海,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法学博士。(https://www.daowen.com)
2019年9月1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座谈会上指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同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一样,是重大国家战略。”2020年6月,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宁夏时做出“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重要指示。自治区党委、政府积极贯彻这一国家战略,并于2020年7月印发了《关于建设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的实施意见》。2021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完成了这一国家战略的顶层设计。宁夏全区上下把建设先行区作为一项重要的职责使命,先行区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党的二十大报告进一步强调深入实施区域重大战略。面向未来,检察机关应当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贯彻落实宁夏第十三次党代会关于加快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目标任务,服务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等法律法规有效实施,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