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决策水平有效提升
2026年02月26日
(三)
行政决策水平有效提升
1.强化依法决策意识
宁夏政府建立常务会议会前学法常态化制度,2022年10月底前,会前讲法学法6次;27个市、县(区)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172次,区直部门(单位)定期学法184次。将合法性审查作为重大行政决策的必经环节,凡提请政府常务会审议的重要议题,由政府或政府办公厅(室)下发的文件,都必须进行合法性审查,截至10月底,宁夏各级法制审核部门共审查各类文件、协议3676件。
2.严格落实决策程序
出台《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试行)》,明确了重大行政决策的事项范围、编制程序、责任分工等,以事项目录化推动决策程序落实。宁夏人民政府连续3年向社会公布宁夏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确定的40项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均经过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必经程序。
3.加强行政决策执行
宁夏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出台前均向宁夏党委进行了报告。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制度,对《宁夏回族自治区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办法》开展决策后评估工作,切实将决策后评估结果作为调整重大行政决策的重要依据,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