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弹性较大
2026年02月26日
(五)执行弹性较大
实践中,党内法规的执行受一些主客观因素的影响,普遍存在有规不依、执行不严的问题。从主观原因来说,部分执规主体法治素养不高、法治能力不强,缺乏带头维护制度权威、争做制度执行的表率的意识。虽然《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规定(试行)》和《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都对各级党组织、党的工作部门以及广大党员切实强化制度意识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但是仍有部分党员对党内法规的地位和权威认识不深刻,把党内法规当成“橡皮筋”和“弹力绳”。从客观原因来说,部分党内法规制度规定弹性大,条纹表述比较模糊,给执规主体带来了比较大的回旋余地和规避空间;有些党内法规在出台的过程中广泛征求民主意见不足,没有充分尊重客观实际和广大党员意愿,这也影响其贯彻实施;部分党内党规“要求”的内容多于“执行”的内容,“执行”的部分又大于“监督”的部分,出现“有规不依”的情形,也缺少明确的责任主体和流程规范来对其进行追究和惩戒;还有一些党内法规之间彼此掣肘的情形,也会导致实际效能被“内耗”或“消解”的问题出现;有的在执行中先紧后松、上紧下松,或者外紧内松,在处理违规问题时不敢红脸出汗,使得党内法规成了“稻草人”和“纸老虎”,出现制度虚设或空转的情形。(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