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机械性执行

(四)机械性执行

机械执行党内法规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在执行过程中不会发挥主观能动性,不能针对客观情况实事求是地贯彻落实,而是坐等上级党组织的批示、指示和命令;另一方面,在执行过程中生搬硬套文件规定,不看实际情况,片面追求所谓严肃的纪律。在组织生活实践中,不少上级党组织和巡视部门借严格执行政治规矩的名义,对下级机关提出过高要求,比如在有的地区出现因工作繁忙而未及时接到巡视组电话被处分的情况;也出现对学校教师在假期自费聚餐被处分的现象。另外,还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把《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的“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简单理解为“不乱讲话、不乱表态、不乱发言”,从而要求下属党员干部也要凡事听上级指挥,少发言,少表达意见。 [7]党内政治生活,是既严肃又活泼的,这种机械执行党内法规的现象,表面上看不折不扣地执行了党的纪律,实则挫伤了党员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