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选择性执行
2026年02月26日
(三)选择性执行
选择性执行党内法规主要从三个方面表现出来:首先,不少党组织和党员对于党内法规,并不严格执行,而是避重就轻,选择执行难度较小的规矩执行,对于那些强制性要求较高的党内法规有畏难情绪,除非上级巡回检查和严厉考核,否则总是久拖不决;其次,不少党组织和党员根据自己的偏好来执行党内法规,不少领导干部有小山头意识,对于不如意的党内法规,不仅自己不执行,有时还拒绝向基层传达,不仅削弱了党内法规的执行力和渗透力,还造成了党内法规执行力层层衰减,这种行为是没有梳理大局意识和看齐意识的表现;最后,不少党组织在执行党内法规的过程中过于重视本部门的利益,过于重视本地区的利益,将部门利益和地区利益凌驾于整个党组织之上,以不适应本地区实际情况为由选择性执行中央和上级党组织发布的党内法规。 [6]党内法规的选择性执行不仅严重冲击了党组织作为一个整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还造成党中央的方针政策未能在基层贯彻落实,影响党中央意志的全面实现。(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