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需求为导向,提升法院信息系统智能化水平

(二)以需求为导向,提升法院信息系统智能化水平

人民法院信息系统应用普适化和泛化是法院现代化发展的必然趋势。随着信息技术和经济社会发展,法院信息化需求也与日俱增,构建更加便捷、高效的法院审判服务体系是必然的趋势。提升用户对人民法院信息平台和系统使用满意度,当以用户需求为切入点,强化平台和系统升级改造,例如适老化改造、个性灵活服务体系建设等。加大加强便捷高效的线上司法服务体系建设,无非是平台和系统增加相关切换环节和服务功能过程,并没有各项业务线上任务的开展,反而进一步提升了公众对智慧法院建设的满意度。(https://www.daowen.com)

信息化在推进人民法院现代化水平不断提升的过程中,我们看到信息系统应用中还存在一体化、协同化、智能化等诸多可改善和提升的空间,同时,改善用户体验是智慧法院发展为人民的本质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对人民法院各类平台和系统的融合提出了明确要求,包括优化和整合各类平台与系统,构建人民法院信息平台和系统一体化、智能化服务机制。因此,今后宁夏智慧法院建设需要进一步落实全面协同一体化、智能化平台和系统建设,推进高度智能、上下贯通、横向协同的智慧服务、审判、执行、管理体系建设,构建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跨业务的人民法院信息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体系,全面提升司法信息化质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