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深化改革,不断健全和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
2026年02月26日
(五)持续深化改革,不断健全和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
1.深入推进检察改革任务落实
积极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刑事案件认罪认罚适用率90.48%、确定刑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98.47%、一审服判率95.85%。灵武市检察院办理的一件危险驾驶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办理认罪认罚案件听取意见同步录音录像典型案例。发挥“捕诉一体”办案机制优势,刑事案件退查、延期次数同比减少29%、76.6%,“案—件比”从2021年的1.16 降至1.1。全面贯彻落实跨行政区划改革试点工作,2021年以来,银川市铁路运输检察院集中办理涉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47件115人,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0件、民事诉前程序32件,取得良好办案质效。
2.积极探索涉案企业合规改革(https://www.daowen.com)
根据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试点工作具体要求,结合宁夏实际强化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适用和运行,联合宁夏工商联、财政厅、国资委等19家单位共同建立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实施办法和专业人员选任管理办法,推动、指导各地审慎稳妥依法审查涉案企业合规案件39件,启动合规考察9件,做出实体处理3件,落实平等保护,助力企业纾困发展。
3.充分发挥制约监督机制效能
以检察履职助力健全完善政法领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宁夏党委、政法委等6家单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党委政法委执法监督与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衔接工作的意见》,整合监督资源,形成监督合力。完善入员额领导直接办案管理办法和检察官业绩考评机制,常态化开展案件质量评查,立足业务指标抓实科学管理,形成正向激励,172名入员额检察院领导办案4670件,占案件总数的13%。常态化开展倒查违纪违法案件和“上下联动、相互印证”排查整治违反“三个规定”工作,制定《宁夏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与检务督察工作衔接办法》,强化检察机关内部制约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