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五)深入开展 行政应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

持续督促行政部门开展自查自纠,统筹推进整改提高和建章立制等环节,通过摸排调研、府院联席会议、座谈交流、约谈等形式,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不断规范行政行为。大幅提高行政争议协调化解率,切实推进行政纠纷诉源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