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增进法治共识,建立健全服务保障民营
企业制度机制
一是进一步实化常态化联系协作机制。在宁夏各级检察机关与同级工商联沟通联系工作机制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朋友圈”,加强与公安、司法、工信等部门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方面的联系,通过制定政策、多方会商、联合调研等多种方式,补足法律政策缺憾,增进法治共识,提升服务保障能力。二是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民营企业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制度,将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方面的职能予以明确,并界定积极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行为与消极不作为甚至不当干预民营企业发展的行为之间的界限,精准护航民营企业健康发展,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三是建立涉民营企业案件一体化协作机制。充分运用“12309”检察服务中心热线和中国检察网的资源优势,探索建立服务民营企业法律工作站,提升服务的精准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