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创新推行“1+1+3”
工作机制
针对解决基层治理力量相对分散、统筹协调不够等问题,创新推行“一个功能型党支部组织领导+一个综治中心实体化机制化运行+三张清单督办考核”的“1+1+3”工作机制,积极构建一盘棋推进、一站式办理、一体化运行的基层治理新格局。建强一个功能型党支部,有效整合基层公安、司法、统战、教育、民政等部门力量,积极发挥驻乡镇律师、社会组织、人民调解员、基层自治组织等各方作用,开展联合集中办公,强化集约高效管理。建好一个综治中心平台,坚持以实战化建设为标准、实体化运行为目标、信息化建设为抓手,在市、县、乡三级建设规模合理、功能清晰、运转规范、实战性强的综治中心,建立周碰头、月研判、季考核的工作机制,推动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协调联动。建立问题、责任、考核“三张清单”制度,对各类矛盾纠纷和问题隐患事项,分类登记、建立台账,深入研判案情,找准问题症结,针对性制定调处方案,严格落实双重考核管理体制,从严督查问责,推动各级责任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