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五)加快建设法治社会

1.开启新时代普法依法治理

通过设置法律咨询台、悬挂宣传横幅、发放法治宣传手册等多种方式,向群众讲解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案例进行释法说理。组织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140余次,“法律进社区”活动50余次,“法律进企业”活动30余次,“法律进学校”活动130余次。积极实施农村“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培育“法律明白人”3334人、骨干1180人。推进法治教育入校园,法治副校长配备率达到100%,切实加强中小学校普法教育,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中卫市第一小学和第四中学2个学校创建为自治区级“法治示范校”。

2.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一张清单、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服务承诺制、责任追究制、一次性告知等30余项制度。建成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4个、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41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511个。切实发挥村(居)法律顾问作用,全市128个村(居)法律顾问为511个村(社区)提供各类法律意见150余次,调处化解矛盾纠纷200余次。全市共计配备法律智能终端机45 台、可视电话机580 台,便利群众通过智能设备获取有效法律咨询服务。全市共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530余个,通过微信群搭建点对点服务的桥梁,接待咨询8000余人,引导申请法律援助和调解、寻求律师帮助等其他途径解决法律问题4000余人,接听咨询电话3200余次,引导和帮助群众利用法律服务智能终端设备解决法律问题800余人。落实“百所联百会”机制,为市属21家商会和15家律师事务所牵线搭桥,以结对方式现场签订《法律服务合作协议》。主动为商会企业提供多种形式的法律服务,开展联合调研9次,座谈交流15次,“法治体检”24次,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活动55次,调解案件10起,代理各商会企业纠纷案件14起,胜诉率100%,挽回经济损失300余万元。

3.不断推进基层社会治理(https://www.daowen.com)

制定《关于健全完善市域社会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关于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提高治理能力的实施意见》等7个文件,聚焦乡村、社区、宗教、校园、企业、社团治理,健全完善市域社会治理制度体系,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扎实推进村民代表大会“55124”模式和“村级事务阳光票决”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激发自治活力。在市、县、乡三级打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主题公园、广场、街道147个,示范社区31个,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强化制度机制创新,深入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改革,全市41个乡镇(街道)重构党政机构和事业单位,统一设置“5 办4 中心”,下沉乡镇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123项,504名部门派驻乡镇工作人员转隶到乡镇工作。抓住乡镇党委换届契机,配齐配强乡镇政法委员41名,全市派出所所长进乡镇党委、社区民警进社区党组织实现全覆盖。深化农村“一村一辅警一法律顾问”和“1+X+N”社区警务模式。明确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职责,在全市443个建制村、68个社区重新调整划分网格3424个,扎实推进网格员、网格督导员、网格长、楼栋长、单元长“两员三长”网格化服务管理模式,配备网格员3403名,楼栋长、单元长15000余人。

4.社区矫正质量进一步提高

全市2022年设有4个社区矫正管理局、4个社区矫正委员会、41个乡镇级社区矫正委员会,配备专职社区矫正工作人员49名。起草制定了《中卫市社区矫正志愿服务管理办法》《沙坡头区社区矫正中心规范》等20余项工作制度,确保了社区矫正工作有序开展。整合利用社会资源,积极引入第三方社会组织,为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多种形式的帮扶教育;同时统筹协调民政、住建、人社等多方力量和资源,对存在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开展针对性帮扶活动,不断加强教育帮扶力度。2022年,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健康培训共计17 场次390人次,为社区矫正对象办理低保3人、申请解决公租房1人、给予临时救助44人45500 元。牢固树立安全底线思维,开展社区矫正对象、刑满释放人员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定期排查风险隐患,2022年,全市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未发生过个人极端案(事)件。

5.坚持建设法治工作队伍

坚持把法治人才培养纳入全市人才工作统筹安排,提高培养质量,科学配置资源,建立法治人才库。巩固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持续整治顽瘴痼疾,提升法治队伍执行力、战斗力。改进督察检查考核方式,进一步明确干部考核评价内容,把干部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优选优、激励约束的重要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