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齐依法行政短板

(二)补齐依法 行政短板

1.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

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完善决策制度、事项目录和决策程序,严格履行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持续提升重大行政决策质量和效率。重大行政决策未经合法性审查或经合法性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讨论,不得以征求意见等方式代替合法性审查。

2.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

严格落实备案审查制度,依法及时废止和修订违宪违法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采取专项检查、不定期抽查、定期通报等方式,对市直部门、县(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备案管理工作进行督导检查,督促制定机关依法、及时、规范做好报备工作。同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进一步提升中卫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

3.深化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深入推进“线上、线下”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在督促指导市、县(区)做好“智慧公法”平台在线办理业务的同时,积极争取自治区经费支持,加大经费投入,推动市、县(区)、乡(镇)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规范升级,继续打造品牌示范“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

4.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制度

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依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健全决策过程记录和材料归档制度,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评选出重大行政决策示范案例公示示范带动作用。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