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有效治理法治保障体系建设的宁夏实践
宁夏围绕增强法治信仰、营造乡村依法治理环境,在严格依法行政、保证司法公正、注重法治思维和法治文化的培养、建立法律援助制度等方面做出了巨大努力。一是严格依法行政。“以良法促进发展、保障善治”。乡村依法治理,是目标,也是任务。完成这项任务,来不得半点虚假。作为乡村依法治理主体的政府,将法治基因植入了从精准扶贫到乡村振兴的方方面面,自觉将政府行政行为纳入法治轨道,使敬畏法律、信仰法律、尊重司法成为基本取向。乡村治理整体工作中,着重强化了政府的行政法律责任,政府严格指导村两委依法规范作为,帮助提高村民委员会及其成员的法治意识,引导村民依法办事,推动乡村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涉及乡村治理工作各部门共同推进和保障了乡村治理各项政策,如脱贫攻坚时期严格依法依规精准识别贫困户、已经识别出来的贫困户经得起时间和实践的检验。乡村发展项目的选定和分配以突出体现公平性与合法性为要,对项目受益对象的“随意性”和违法现象说“不”,从而找到乡村治理的最大公约数,也最大限度减少了民怨。二是保证公正司法。“强化法律在化解矛盾中的权威地位。”通过强化运用司法手段治理涉农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宁夏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人民检察院紧盯扶贫领域的违纪违法问题,推动了依法加强财政监督检查和审计,加强了扶贫资金和项目监管,对侵害农民利益、影响农村振兴等腐败问题决不姑息,坚决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及时向案发当地村民通报、向社会公开,起到了法治的震慑作用,从而确保了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各项政策、项目、资金精准落地,有效发挥了法治刚性约束功能。三是注重法治思维和法治文化的培养。面对农村地区群众文化素质低、法律法治文化接触少的实际,法治宁夏建设把对这一事实的认识提升到了事关基层治理现代化和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高度,采取了在贫困地区引入法律人才、开设公共法律服务机构的应对举措,以专门人才实现法治思维在乡村治理工作中的迅速推广,进而推动法治思维的普及、推动法治思想和法治文化广泛根植于广大乡村干部和村民心中,实现以法治思维推进和融入乡村有效治理工作的高质量发展,乡村治理工作的规范性、合法化得以有效体现,乡村依法治理的效果得以进一步提升。四是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和纠纷多元调解。法律援助是法治扶贫的民心工程,通过党委正向引导,基层司法局所、律师事务所、公安派出所、法院等组织的热情参与,为贫困户义务提供法律服务,搭建起了共建共治共享的“三大平台”“五项机制”“三治融合”“三调联动”的宁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塞上枫桥”品牌,使困难群众充分享受到法治的红利,切实感受到社会主义法治的温暖,增强了人民群众对法治的信仰。(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