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论支撑不足
2026年02月26日
(一)理论支撑不足
党内法规体系研究作为党建与法学的交叉,既需要政党学基础理论作为支撑,又需要法学基础理论成其铺垫。但是由于学科建设滞后,人才培养、话语体系、学术体系建设等方面均存在短板。例如在“立规”工作中,虽然《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定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等党内法规明确了立法程序等内容,但是在实际运行中仍存在两种错误的趋向,一种是将国家法律体系的建构思维和理念技术简单地、机械地、教条地套用到党内法规体系建构中,忽视党内法规体系的特殊性,对中国共产党的党内治理复杂性关注不够;另一种则完全是“党言党语”式的表达,制度文本中带有较多“要求性”“引导性”“号召性”的政治术语和政策语言,既缺乏对重要核心概念的精准界定,强制性色彩不浓的措辞也会对党内法规体系的执行效果产生影响。还比如在党内法规出台说明和相关解释工作中,立规主体一般会使用较多政策语言来阐释立规原因、立规目的、推进要求等,但涉及专业性较强的条文释义、与配套法规的衔接说明等内容时,往往一笔带过,具备“规的理念”,但缺少“法的技术”。(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