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科学立法进入新阶段
只有良法,才能实现善治。党的十八大以来,宁夏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取得新成就。一是坚持党对立法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不动摇。立法规划、年度立法计划及时报送党委批准后实施,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立法,把党委改革发展决策同立法决策有机结合,把党委决策通过地方立法转变为推进发展的实际行动。二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不动摇,坚持立法为了人民、依靠人民的鲜明立场,通过多种形式的人民参与、多种途径的征集建议,最大限度反映民情,体现民意,争取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立法决定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三是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的监督,维护宪法法律权威不动摇。监督权是宪法赋予各级人大的重要职权,积极开展法律监督,保障法律法规正确实施,不但是维护法律秩序的需要,也是捍卫法律权威的必然要求。(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