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表征
法治不仅仅是治理的工具,也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标志。世界近现代历史证明,法治是人类社会对秩序的选择,现代化必然意味着法治化。虽然法治一词出现得很早,在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就在其《政治学》一书中提出法治,并首次对什么是法治给予明确定义: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在我国古代典籍中,法治一词也出现得很早,在《晏子春秋·谏上九》中就有:“昔者先君桓公之地狭于今,修法治,广政教,以霸诸侯。”《淮南子·汜论训》中也有“知法治所由生,则应时而变;不知法治之源,虽循古终乱”的表述。但上述中西方关于法治概念的表达,并不意味着法治的产生。事实上,法治是伴随着资产阶级革命而出现的一种全新的治理形态,有别于历史上出现的习俗治理、宗教治理、道德治理和法律治理。现代法治在强调良法善治的同时,更加关注程序正义、权利保护、司法权威与权力制约。虽然由于历史文化传统的差异,不同国家的法治实践有一定的差异,但这些差异并没有影响法治话语的传播与影响力的扩大,当代发展得比较好的国家基本上都是法治国家的事实更进一步加深了人们对法治的认同,许多国家都是以法治国家自居。在现代化的历史发展进程中,正是因为法治实现了发展优势和价值优势的有机统一,使得法治不仅具有工具价值,而且其本身也代表了一种价值理念,法治不但是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推进剂,而且也是人类社会不断走向文明的表征,现代化必然意味着法治化。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坚持从我国实际出发,不等于关起门来搞法治。法治是人类文明的重要成果之一。法治兴则民族兴,法治强则国家强。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不但是我国发展实际的需要,符合世界发展的潮流,也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必然要求。(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