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服务为民,构建治理能力现代化“民心工程”

(三)坚持服务为民,构建治理能力现代化“民心工程”

1.关心弱势群体,热心公益服务民生

积极动员有经验的律师组建“为民办实事法律服务团队”,开展公益法律服务系列活动。深入社区、机关、乡村、学校等场所,提供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律师调解等多种形式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时刻感受到公平正义,时刻感受到法律保护,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2.参与化解矛盾,提高基层治理能力(https://www.daowen.com)

宁夏律师积极为社区(村居)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广大百姓提供法律咨询,制定修改完善村规民约,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保障民生,参与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三大平台”建设使用和服务。在各级人民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室的基础上,鼓励律师参与物业纠纷、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等领域的专业调解,帮助当事人降低诉讼成本和风险,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引导律师充分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创新调解工作方式。积极运用在线调解、视频调解、电话调解等远程调解方式开展工作,提高效率、方便群众。

3.推进乡村法律顾问工作,助力乡村振兴

推进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协助政府依法决策和依法妥善处置公共事件、突发事件,当好基层政府的法律帮手。引导广大律师为村(居)自治组织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助,并开展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工作。目前,宁夏2842个村(居)配备893名律师担任村(居)法律顾问,提供各类法律咨询万余件,化解矛盾纠纷千余件,让群众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零距离为群众提供法律服务。2021年以来,宁夏村(居)法律顾问共办理17413件法律事务,提供44308 小时法律服务,开展3474 场普法宣传,参与调解矛盾纠纷2164次,协助村(居)“两委”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等1346件,为村居民提供法律咨询等51461次,取得良好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