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断提升立规质量

(二)不断提升立规质量

1.补足基础主干法规

当前的薄弱主要存在于“准则”这个层面,目前党内的“准则”只有三部,且其中两部都是调整并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另外一部强调廉洁自律。而按照立规的第二个五年规划,涉及密切联系群众、提升领导干部道德品行的准则久未出台。目前准则的现状与党内法规体系建设的要求不匹配,应按照规划要求及时出台重要的准则,并对条例及时予以修订、完善与增补,厘清基础主干法规方面供给现状,加强党内法规制度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杜绝盲区和死角。

2.完善配套法规制度

加强配套法规制定的完备性和系统性,从三个方面入手。一是对中央党内法规制度明确要求配套的,要按照“规范主体、规范行为、规范监督”的原则,及时制定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配套法规制度。二是对于中央党内法规制度暂未明确规定一定要制定出台的,可以再按照职责权限探索研究,不断总结。三是不具有党内法规制定权的党组织不可越权,但可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制定规范性文件,推动党内法规的贯彻落实。(https://www.daowen.com)

3.促进基础主干法规和配套性党内法规相协调

推动基础主干法规和配套性党内法规相协调,就是要在做好研究出台基础主干法规、细化完善配套性法规的基础上,做好评估、清理、修订等工作,减少执行中可能存在的弹性余地和折扣空间的问题。

4.完善党内法规解释机制

党内法规解释对于提升党内法规执行力、保障党内法规权威性意义重大。为完善党内法规解释机制,必须进一步明确解释主体、规范解释文本形式,以及在解释过程中所应遵循的原则,强化对党内法规文义、法义、结构、上下衔接等方面的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