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踏勘现场与投标预备会
2026年01月15日
六、组织踏勘现场与投标预备会
(一)踏勘现场
1.踏勘现场的概念
踏勘现场是指招标人组织投标申请人现场勘察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等客观条件的活动。踏勘现场时,招标人不得单独或者分别组织任何一个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
2.踏勘现场的内容
投标申请人对影响工程施工的现场条件进行全面勘察,包括经济、地理、地质、气候、法律、环境等情况,对工程项目一般至少应了解:
(1)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
(2)施工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管线设置情况。
(3)施工现场的地质、土质、地下水位、水文等情况。(https://www.daowen.com)
(4)施工现场的气候条件,如气温、湿度、风力等。
(5)现场的工作条件,如交通、供水、供电、污水排放等。
(6)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
(二)投标预备会
(1)疑问解答方式。对于潜在投标人在阅读招标文件和现场踏勘中提出的疑问,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或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方式解答,但需同时将解答以书面方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2)召开投标预备会。是否组织投标预备会,何时组织投标预备会,由招标人依据项目特点及招标进程自主决定。组织投标预备会的时间一般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以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