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合同价格管理

五、合同价格 管理

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合同价格应依据中标通知书中的中标价格和非招标工程的工程预算书确定。

(一)合同价格形式

(1)单价合同。

(2)总价合同。

(3)其他价格形式。

(二)工程预付款

1.预付款的支付

预付款的支付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执行,但至迟应在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7天前支付。预付款应当用于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的采购及修建临时工程、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预付款在进度付款中同比例扣回。在颁发工程接收证书前,提前解除合同的,尚未扣完的预付款应与合同价款一并结算。发包人逾期支付预付款超过7天的,承包人有权向发包人发出要求预付的催告通知,发包人收到通知后7天内仍未支付的,承包人有权暂停施工,并按发包人违约的情形执行。

2.预付款担保

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预付款担保的,承包人应在发包人支付预付款7天前提供预付款担保,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预付款担保可采用银行保函、担保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三)工程计量

1.计量原则

工程量计量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图样及变更指示等进行计量。工程量计算规则应以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为依据,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

2.计量周期

工程量的计量按月进行。

3.单价合同的计量

4.总价合同的计量(https://www.daowen.com)

(四)工程进度款支付

1.付款周期

付款周期应按照约定与计量周期保持一致。

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

进度付款申请单应包括下列内容:

(1)截至本次付款周期已完成工作对应的金额。

(2)根据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变更金额。

(3)根据合同约定应支付的预付款和扣减的返还预付款。

(4)根据合同约定应扣减的质量保证金。

(5)根据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索赔金额。

(6)对已签发的进度款支付证书中出现错误的修正,应在本次进度付款中支付或扣除的金额。

(7)根据合同约定应增加和扣减的其他金额。

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进度付款申请单的提交。

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