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咨询服务的采购方式

一、工程咨询服务的 采购方式

(一)国内常用采购方式

1.招标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范围和规模标准规定》,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所需达到的规模标准是: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或者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50万元人民币,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必须进行招标。

2.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应当首先采购本国的服务。政府采购工程咨询服务可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单一来源采购以及国务院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采购方式。其中,公开招标应作为政府采购的主要采购方式。

(二)政府采购方式

1.公开招标

(1)公开招标的概念。公开招标是指招标人依法以发布招标公告的方式邀请不特定的咨询单位参加投标。

(2)公开招标的优点。采用这种方式可以吸引众多的咨询单位参加投标,为一切有能力的咨询单位提供一个平等竞争的机会;招标人也可以从众多的咨询单位中挑选一个比较理想的机构为其提供高质量和高效率的咨询服务。

(3)公开招标的缺点。采用这种招标方式,招标工作量较大,所需时间较多,招标费用较高。

2.邀请招标

(1)邀请招标的概念。邀请招标是指招标人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咨询单位中,通过随机方式选择3家以上的咨询单位,并向其发出投标邀请书,邀请其参加投标。

(2)邀请招标的优点。同公开招标相比较,邀请招标参与竞争的咨询单位数目少、招标工作量较小、可以节约招标的时间和费用。

(3)邀请招标的范围。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咨询单位处采购的工程咨询服务,以及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工程咨询服务,经批准后,可以采用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3.竞争性谈判

(1)概念。竞争性谈判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邀请3家以上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咨询单位,就采购事宜进行谈判。

(2)采购限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咨询服务,经批准后可以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

1)招标后没有咨询单位投标或者没有合格标的或者重新招标未能成立的。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具体要求的。

3)采用招标方式所需时间不能满足客户紧急需要的。

4)不能事先计算出咨询服务费用总额的。

(3)采购程序。采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采购工程咨询服务的,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成立谈判小组。

2)制定谈判文件。

3)确定邀请参加谈判的咨询单位名单。

4)谈判。

5)确定成交咨询单位。

4.竞争性磋商

(1)概念。竞争性磋商是指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邀请3家以上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咨询单位,就采购事宜进行磋商。

(2)采购限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咨询服务,经批准后可以采用竞争性磋商:

1)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2)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具体要求的。

3)因专利、专有技术或者服务的时间、数量事先不能确定等原因不能事先计算出咨询服务费用总额的。

4)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3)采购程序。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采用公告方式邀请咨询单位的,竞争性磋商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1)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

2)发布竞争性磋商文件。

3)咨询单位提交首次响应文件。

4)成立磋商小组。

5)磋商。

6)确定成交咨询单位。

5.单一来源采购(直接委托)

(1)概念。单一来源采购(直接委托)是指由采购人直接选定1家咨询单位,通过谈判达成协议,为其提供工程咨询服务。

(2)采购限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工程咨询服务,经批准后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1)只能从唯一咨询单位处采购的。

2)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咨询单位处采购的。

3)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咨询单位处采购,且采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10%的。

(三)国际常用采购方式

国际上通行的工程咨询服务的采购方式有两类:招标方式和非招标方式。我国使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项目的咨询服务,分别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框架合同、竞争性谈判、直接委托等方式选聘咨询单位和个人咨询专家。

1.框架合同

(1)概念。框架合同选择方式,是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相结合的两阶段招标选聘咨询单位,执行框架合同咨询任务。

(2)适用范围。合同金额在限额以内,需要较长时间陆续完成的系列咨询服务项目,并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框架合同选聘方式:

1)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或几个阶段咨询的系列项目。

2)咨询服务内容和特点相同的项目。

3)咨询服务内容和特点不同的短期、简单项目。

2.个人咨询专家的选聘

(1)概念。选聘个人咨询专家的方式,一般是由选聘人向几个具备相应资格或能力的专家发送委托咨询服务范围材料,并通知其准备个人应聘材料。选聘人通过调查、面谈或组织资格评估,选择专业技术知识、工作经验最符合要求的专家承担咨询任务。

(2)选聘个人咨询专家,应符合下列条件:

1)个人能够独立完成,选聘咨询单位不值得。

2)除办公条件外,不需要个人所在单位提供支持、组织管理和承担责任。

3)个人的经验和资历是主要的合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