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执行的对象

2.执行的对象

根据《刑法》第72条和第74条的规定,缓刑适用的对象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首先,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管制的犯罪分子,并未剥夺人身自由,仍然留在社会上改造,故无适用缓刑的必要。

其次,从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以及悔改表现等角度考虑,认为如果对其适用缓刑,确实不会再危害社会。具体而言,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①犯罪情节较轻;②有悔罪表现;③没有再犯罪的危险;④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这是适用缓刑的最重要的条件。(https://www.daowen.com)

最后,必须不是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30]这主要是因为,累犯的主观恶性大、人身危险性程度高,缓刑的适用很难防止其再犯罪,故对累犯不能适用缓刑。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应是按照《刑法》第26条第3款的规定,属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即是主犯,所犯罪行情节较重,承担刑事责任也相应较重,故对其也不能适用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