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执行的内容
2026年02月04日
3.执行的内容
根据《刑法》第75条的规定,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①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②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③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④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考察机关批准。此外,还应当遵守《刑法》第7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可以根据其犯罪的情况,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31]因此,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主要执行以下两个日常的内容:一是根据《刑法》第75条的规定,考察在考验期内是否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二是在缓刑考验期内有无违反人民法院判决中的禁止令。当然,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还应当考察犯罪分子有无再犯新罪,或者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无其他“漏罪”没有判决的情况。(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