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对执行机关的监督
加强对执行机关的监督,是落实社区矫正工作正常开展的重要环节。因此要求检察机关,首先,在对实行社区矫正罪犯移交给司法行政机关时,就做好监督,对于执行文件的送达、签收等工作认真核查,以避免社区矫正人员后期可能会出现的脱管、漏管等现象的发生。其次,在矫正过程中采取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的工作方式,督导矫正机关开展日常的监督、管理、考核工作。最后,加强矫正机关的工作方式、制度的建设。虽然社区矫正已正式开展实施,但工作方式和制度建设仍处于建设的初期,因此需要检察机关采取积极的态度监督矫正机关建立、健全和完善规范的工作机制,对于科学、有效的矫正模式和工作机制应当大力推广,对于有需要调整的,应当督促其认真改进,以保证这项新型的刑罚执行方式的稳进发展。(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