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方式的轻缓性

二、执行方式的轻缓性

较之监禁刑而言,非监禁刑的任何一种,在执行的方式和强度上,都具有轻缓性的特征。其中的财产刑和资格刑,更是不带有人身处罚性的特征,即便是限制人身自由刑,其处罚的强度也明显轻于监禁刑的执行。而且,对于财产刑的处罚方式还表现出缓和化,如对于罚金刑的执行,在犯罪人财产出现暂时无法缴纳的情形时,可以待其财产状况好转时再缴纳或免除缴纳。也正是由于非监禁刑执行轻缓性的特点,使其逐渐成为当今世界行刑潮流的趋势。(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