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矫正的完善
2026年02月04日
第三节
社区矫正的完善
从司法实践的情况看,我国的社区矫正已日益趋于成熟,并逐渐由舶来品而走向本土化,根据国情和法治建设的发展要求继续前行,也必将推动着非监禁刑执行的进一步长足发展。但是,我们还必须清醒地看到,由于我国的社区矫正起步实属较晚,在某些方面还存在着尚需改进之处,况且法治建设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因此,应当多回首并反思现行社区矫正中的长短之处,从刑事执行完善化的角度审时度势地提出切实有效的改进方案。
另外,以下内容和改革的建议,是笔者在从事有关科研工作之时,在北京、浙江等地开展调研工作之后的浅见。在调研工作中,笔者主要以访谈的工作形式,对从事社区矫正工作的基层司法所和派出所的有关同志,进行了相关的咨询和调查。从总体上看,我国的社区矫正工作已由最初的探索试行,开始逐渐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方向迈进。各地都结合本地区的治安形势、服刑人员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了社区矫正的实际工作,确实收到了令人颇喜的成效。但是,由于社区矫正工作尚属初级阶段(尽管刑法已作出实行的规定),各地区的工作方法仍需达到完全的统一,应在发挥各地的自我优势的基础上,部署和开展此项工作。当然,从事社区矫正工作基层一线的同志们也呼吁,希望国家能够尽快制定出关于社区矫正的专门法律,以为他们的工作提供更为有效的法律依据。
为了能够充分说明社区矫正工作完善的必要性,笔者将结合调研中所收集的材料,粗浅地提出有关完善的建议,并从以下五个方面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