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规定正式实行

(三)刑法规定正式实行

2011年2月25日颁行的《刑法修正案(八)》,是社区矫正写入刑法的重要历史时刻。《刑法修正案(八)》明确规定: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的犯罪分子,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同时,通过其中的第2、13、17条,对具体的执行内容作出了较为详细地规定。至此,在经历了多年的试行后,社区矫正被正式以法律规定的内容写入刑法,这不仅是中国刑法,也是刑事执行法学的完善。

有学者高度赞扬,这是对社区矫正在我国试行以来积极意义的重要肯定,也是对我国刑罚轻缓化、行刑社会化发展的进一步考验。[19]《刑法修正案(八)》的这一举措,是我国刑事执行开始跨入新阶段的划时代里程碑,它标志着我国的非监禁刑执行迈上了一个新的历史台阶。(https://www.daowe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