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的机关

1.执行的机关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61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负责附加适用或独立适用没收财产刑的执行;在必要的时候,人民法院也可以会同公安机关执行。据此规定,没收财产刑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在必要时是辅助机关。(https://www.daowen.com)